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006-12-15 00:00

 

  重要提示

  1.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06 年10月30日证监基金字[2006]223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06年12月20日起至2007年1月19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招商银行、国泰君安、申银万国、银河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国信证券等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本基金在设立募集期内,代销网点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网点现场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网上交易认购本基金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与本公司代销网点的相关限制相同。募集期间可重复认购,且按每次认购所在费率档次分别计费,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7.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它障碍。

  9.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 gtja-allianz.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2.各城市的开户、认购网点及认购细节的安排详见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公告。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 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257030,后端收费基金代码:257031)

  (二)基金类别

  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债券,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七)投资范围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80%以上的股票资产将投资于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

  (八)募集对象

  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九)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十)销售机构

  本基金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代销机构代销网点柜台和国联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方式发售。

  1.本公司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 4766 / 传真:021-50470829

  电子信箱: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

  2.代销机构基金销售地点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全国33个城市的近423家网点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拨打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或登录招商银行网站: www.cmbchina.com 进行咨询或查询。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 个省、市、自治区99 个主要城市的161 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 8888-666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5 个省、4 个直辖市、2 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 个主要城市的38 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1102(深圳)、(0755)25125666(深圳以外其他地区)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61 个城市的167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扬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19 个主要城市的31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募集期间, 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18个主要城市的23 家营业部

  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福州、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南京、成都、西安、哈尔滨、济南、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等。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68419974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市、自治区25个主要城市的38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

  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热线: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十一)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6年12月20日起至2007年1月19日止。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在本基金募集期届满,在基金的募集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则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 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投资者通过直销网点和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时,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提供两种认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其中1年按365天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

  a.前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数=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b.后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息为2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5000x1.0%=50元

  净认购金额=5000+2-50=4952元

  认购份额=4952/1=4952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可得到4952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利息为2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5,000+2)/1.00=5,002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认购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可得到5,002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交纳后端认购费用。

  3、在招商银行等各代销网点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

  4、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现场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网上交易认购本基金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与本公司代销网点的相关限制相同。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单位,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代销机构各网点办理基金的账户开户、认购,首次单笔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认购金额在10 万元(含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现场认购。

  (一)在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现场办理(首次认购金额需在10 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6年12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上午9:30 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采用存折转账(同行本地)、现金汇款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对应的本公司直销专户;或者在其它商业银行开具银行本票,将银行本票和认购申请一起提交给直销中心。同时,请在划款凭证的“备注栏”或“用途栏”注明:投资者名称、证件号码以及认购德盛优势股票基金等字样。

  a.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2233

  交换号:001021907(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20304018(异地汇款使用)

  b.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号:055203-13020010691

  交换号:055203(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52440(建行对建行)

  c.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096819-60891862002

  交换号:096819(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82051(异地汇款使用)

  (2)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c、有效划款凭证或银行进账单据。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签字确认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 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16:3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3 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招商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12月20日至2007年1月19日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立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人申请开立招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2)招商银行指定的本人银行卡;

  3)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通基金账户时,个人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2)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下转D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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