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 2006-12-15 00:00

 

  证券代码 600722 证券简称 沧州化工 编号:临2006-043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相关报刊刊登了一些公司大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200万股股权被拍卖的相关报道,公司经与大股东联系,现将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6年12月18日10时河北诚信拍卖公司公告 称受广州中院委托将在颐园宾馆三楼会议室依法拍卖集团公司1200万股股权,后来集团公司通过其它渠道得知拍卖公司以每股0.75元的价格,将沧化集团的1200万国有股拍卖给了广州帆华投资有限公司,但是最终结果集团公司尚未得到任何通知。

  二、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确实为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两份评估报告分别为:《关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700万股国家股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喜评报字【2006】第01178号),提交日期是2006年7月24日;《关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喜评报字【2006】第01219号),提交日期是2006年10月26日。两份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分别为2006年3月31日和2006年6月30日,评估价格分别为每股1.70元(如果考虑股改因素则每股价格为1.48元)和0.65元,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对此两份报告提出异议,沧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分别发函和通知对评估报告提出意见,认定评估报告严重损害国有权益,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广东省阳江稀土厂在2002年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借款2200万元,阳江稀土厂的控股股东广州福达公司以自己名下的9664763股深赛格(000058)股票进行质押担保,同时广州福达和沧化集团为之提供了信用担保。2005年8月,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向广州中院提出诉讼,要求主债务人阳江稀土厂承担还款义务,广州福达与沧化集团承担保证责任。2005年9月7日,广州市中院保全冻结了沧化集团持有的1200万股沧州化工的股权。2006年5月30日,该院对沧化集团持有的沧州化工1.554亿股轮候冻结。2006年9月29日,广州中院又对沧化集团在沧州市区近2万亩的土地使用权、沧化集团持有的中捷盐场100%的股权及其他房产进行冻结。在未执行主债务人的质押的股权的情况下,对公司资产进行大量查封,为此集团公司已经多次提出异议。

  集团公司表示将进一步观注事态的发展,同时将保留通过法律等手段依法维护本公司的权力不受损失。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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