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ST新太 编号:临2006-050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原董事长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私自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新太 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存单做质押,为大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新太科技发展公司贷款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425.68万元和1809.78万元,因未能按时归还银行贷款,致使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定期存单于2004年11月30日、2005年1月27日被银行直接划扣,公司控股子公司近日向法院提请诉讼,情况如下:
一、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定2003年质保字第253号《人民币借款权利质押合同》无效、请求法院判令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向我公司返还其扣划的人民币5425.68万元存单款项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公司大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案号(2006)穗中法民二初字第243号,开庭时间2007年1月11日。
二、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判定2004年质字第0028号《人民币借款权利质押合同》无效、请求法院判令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向我公司返还其扣划的人民币1809.78万元存单款项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广州市新太科技发展公司(公司大股东全资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案号(2006)穗中法民二初字第244号,开庭时间2007年1月11日。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