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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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15日在公司议事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4人,代表股份49954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9954444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浙江诸暨富润宏丰纺织有限公司、浙江诸暨富润丝绸织造有限公司及资产转让、租赁和调整2002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49859851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增补邵冲为公司董事;
(同意:49954444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9954444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9954444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9954444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议案;
(同意:49954444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子公司重大资产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规则》的议案。
(同意:49954444股,占到会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沈田丰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