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化就股权评估“驳斥”中喜
[] 2006-12-18 00:00

 

  □本报记者 徐玉海 丁昌

  

  沧化1200万被拍卖的国有股权是否价值低估,前后两份评估报告差异巨大是否矛盾?针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给出的股改和担保问题影响沧化价值的公开解释,沧州化工综合沧化集团意见今日作出回应,否决中喜的说法。

  对于股改影响评估结果,中喜提出在接受广州中院委托时,沧化股改停滞,甚至因此面临退市风险,故而评估师选择了以净资产为估值依据。对此,沧化集团强调,一是股改没有停滞,2006年4月28日沧化股东会通过股改方案,沧化集团因所持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迟迟不能支付对价,但省政府对此高度关注,河北省国资委、沧州市国资委、河北省建投以及沧化集团9月13日召开专门会议,确定由河北建投垫付对价完成股改;二是公司评估基准日的每股净资产为1.03元。据了解,中喜给出的沧化股权每股估值为0.65元,而轮候冻结的实施者恰恰是本次拍卖的直接受益人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对于担保影响评估结果,中喜提出沧化陷入担保圈,评估师综合分析认为应向下修正评估结果。对此,沧化集团认为,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报告提交日为2006年10月26日,但沧化通过自查披露对外担保的日子为2006年10月31日,是在中喜提交评估报告之后。

  另外,沧化集团还表示,中喜前后提交的两份评估报告,前一份有着详细的计算过程,而本次1200万国有股权被拍卖所依据的评估报告却未列示计算过程,评估说明公司至今未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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