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突破200家
[] 2006-12-19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昨日广电网络披露,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已获证监会核准。至此,拿到非公开发行通行证的上市公司增至54家,加上推出预案的公司,2006年度计划通过定向增发再融资的上市公司已突破200家。

  据统计,截至昨日,拟通过增发进行再融资的上市公司共有216家,其中采用定向增发方式的204家。这204家公司中,已经实施的41家,获得核准尚未实施的13家,未获核准的6家,被股东大会否决的2家,撤回发行申请的2家, 其余140家均待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

  自今年5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来,由于非公开发行门槛较低、程序简单、操作方便,因此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据统计,在2006年度所有再融资方式中,定向增发所占比例高达88.7%,申请配股和发行可转债的只有14家。

  从已经实施的定向增发案例看,收购大股东资产是一种重要模式。采用这种模式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可以解决上市公司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实现整体上市,大幅度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二是今年以来股市行情持续走好,大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期后即能流通,因此大股东参与非公开发行的热情高涨。

  不过,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少数上市公司大股东为谋求单方面利益,刻意压低认购价格或者高估认购资产的情况。在证监会严审机制下,这些“注水”增发未获核准。

  除了向大股东收购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是定向增发的另一种操作模式。这种情况下融资目的退居其次,上市公司主要看重对方的行业地位、管理优势、市场控制力、能给企业带来其他特殊资源等。

  定向增发最常见的一种模式还是项目融资,即通过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以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此外,对于少数资产质量极差的“壳”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置入具有连续盈利能力的经营性资产从而摆脱困境,具有周期短、成本低、见效快、风险小的特点,这种模式通常与股改组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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