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兆维科技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06-031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415307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8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其他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结构变动的原因,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张瑞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北京市崇文区商业网点管理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栾永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张瑞林先生、栾永良先生的辞职申请,由赵学新先生、宋士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对该项议案,41530734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安排需要,监事会召集人张东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及监事职务,监事陈兵慧先生和田玉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张东明先生、陈兵慧先生和田玉生先生的辞职申请,由李岩女士、樊兵女士和郭鹏先生担任监事职务。
对该项议案,41530734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李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2月18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兆维科技 编号:临2006-032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于2006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10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炳弟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更换董事,由赵日新先生接替张瑞林先生出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赵学新先生接替栾永良先生出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宋士军先生接替田玉生先生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8日
股票简称:兆维科技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06-033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八次监事会于2006年 12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因公司更换监事,由李岩女士接替张东明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1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