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等)
[] 2006-12-19 00:00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 S*ST济百             编号:2006-037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目前的对外担保共计15笔,通 过公司的努力,已全部得到落实和解决,公司不再承担该等担保引起的风险和损失。目前解决情况具体如下:

  一、已履行相关手续,解除公司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

  1、1999年9月28日为山东永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70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2、1998年5月28日为济南时装总公司7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3、2000年5月11日为济南亨得利钟表眼镜公司162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4、2000年1月12日为济南大通五金机械公司45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5、1998年10月27日为山东华联商厦股份公司48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6、2000年8月3日为济南时装总公司12.7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提供的担保。

  7、1998年11月20日为杨国春借款提供的担保。

  8、2000年3月30日为济南大通五金机械有限公司4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9、2001年7月30日为济南四海香股份有限公司5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二、由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

  1、1999年8月6日为济南时装总公司1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2、2000年9月13日为济南百货为济南时装总公司64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3、1997年5月16日为济南时装总公司隆祥商场3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4、1999年1月11日为济南四海香股份有限公司40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5、1999年12月29日为山东华联商厦股份公司20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6、1999年6月21日为济南大观园股份有限公司1500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S*ST济百             编号:2006-038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济南百货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0.5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3,217,500股股份。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天业地产持有的绣水如意项目的实施为前提,如果该事项未能实施,则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将终止。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通过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则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亦不实施。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6日、200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6日下午2:00 点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2月22日(星期五)至2006年12月26日期间交易日上午的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股权登记日

  2006年12月1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济南市泉城路264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7、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06年12月15日和2006年12月19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2月18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人员、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自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如果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的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济南百货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0.5股,非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3,217,500股股份。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天业地产持有的绣水如意项目的实施为前提,如果该事项未能实施,则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将终止。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通过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则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事项亦不实施。

  投资者欲了解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重大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公司股东进行类别表决。

  公司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附件1的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详见公司本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本次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本次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应当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7月17日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投资者、咨询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汇集了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向公司动议股东进行了反馈。公司动议股东根据沟通结果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7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或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2)查询及沟通渠道

  电话:0531-86157089

  传真:0531-86157089

  电子信箱:wangshengwen807@163.com

  五、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264号

  邮政编码:250011

  收件人:王胜文

  联系电话:0531-86157089

  传    真:0531-86157089

  联系人:王胜文

  3、登记时间

  2006年12月19日至2006年12月21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264号3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4、注意事项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截至2006年12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12月19日-12月25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每日9:00-11:30、14:00-17:00,2006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

  3、征集方式:委托董事会投票的被征集人系无偿自愿委托,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详见公司本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___年___月___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S*ST济百             编号:2006-039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获得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12月18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将军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将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国烟财〔2006〕943)正式批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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