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证券代码:600876 编号:临2006-031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洛阳市人民政府(甲方)、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乙方)、洛阳市国有 资产经营公司(丙方)与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丁方)在洛阳签署《战略合作和股权划转框架协议书》。丁方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80%,丙方是丁方的控股股东,占丁方80.27%的股权,是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
该协议项下的战略合作是指通过股权划转方式,利用洛阳浮法玻璃平台整合中国玻璃行业,发展玻璃新产品,提升洛阳浮法玻璃工艺技术。
该协议项下的股权划转是指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9月6日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的国有法人股权无偿划转,划转的内容是丙方所持有的丁方70%股权。
根据该协议:
1、将丙方持有的丁方70%股权无偿划转给乙方持有。本次股权划转的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
2、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丙方将其持有的丁方80.27%的股权委托乙方进行管理,乙、丙方将于本协议签订后,就托管事宜签订托管协议,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乙方以现金注入方式增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洛玻集团龙昊玻璃有限公司资本金4000万元人民币或者投资4000万元人民币于低辐射镀膜玻璃项目(该项目为规划中的拟定项目,尚未实施),
4、乙方帮助洛玻集团控股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开辟借款渠道,并为其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2.5亿元人民币。
5、甲方按照每条生产线拆迁现金补偿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标准补偿丁方,本公司作为丁方的子公司,共有九条生产线,在市区内有三条生产线,若搬迁将享受同等标准,待具体搬迁规划制订后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甲对搬迁后的土地再使用提供优惠政策。
6、本次股权划转若在2007年6月30日前未能批准,本协议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各方同意在完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及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完相应程序后,共同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完成对丁方子公司增资和担保融资2-2.5亿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产权过户手续,丁方的实际控股股东由丙方变更为乙方。
8、其他
本协议仅为框架协议,本协议所涉股权划转、股权托管等事项由各有关方另行签订相应的协议。本协议所涉及的股权划转依法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后生效。
本协议签署后的涉后事项本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简介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是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建材行业管理公司,1987年实行国家计划单列,1991年被列入首批国家试点企业集团,1999年成为中央企业工委直管企业,2003年成为直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
中国建材集团现有资产总额208亿元,员工总数逾40000名,全资、控股、参股企业300余家。集团及所属企业控股1家海外上市公司(中国建材H股),2家深沪上市公司(北新建材、中国玻纤),参股11家上市公司。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建材集团已成为我国建材行业中规模宏大、技术力量雄厚、相关业务齐备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连续多年位居中国最大500家企业和中国建材100强前列,2006年度名列中国最大企业集团183名,中国建材企业第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