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 2006-12-19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06年12月27日(周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2006年12月26日和2006年12月27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即2006年12月25日(周一)至2006年12月27日(周三)的股票交易时间;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上午9:30至2006年12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18日

  3、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12月19日和2006年12月25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出席会议对象

  (1)2006年12月18日(周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出席和表决(被授权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12月19日)起持续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公司股票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在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细内容请查阅2006年9月20日公告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详见本公告第五项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六项内容或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公告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征集人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委托征集人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未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或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投反对票的流通股股东均须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采取信函、传真的方式提前登记,或在现场会议召开的当日进行现场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将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人联系方式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本地股东也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或直接在会议现场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交上述登记资料。

  2、登记时间:2006年12月25日(周一)至2006年12月26日(周二)的8:30—11:30及14:00—17:00,以及2006年12月27日8:30—14: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或会议现场。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

  邮 编:130021

  联系电话:0431—5666367、0431-5666376

  传真号码:0431—5675390

  联系人:周伟群

  (信函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4、现场会议出席注意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并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

  (3)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并将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至2006年12月27日的股票交易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0661,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

  b.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要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例示如下: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采用申请服务密码(免费)或申请数字证书(需支付数字证书介质费)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a.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

  b.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

  c.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d.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后半日即可使用。

  ②申请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长春高新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对议题选择同意或反对;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点后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4、投票注意事项

  (1)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2006年12月25日9:30至2006年12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股东应在网络投票期间尽早投票。

  六、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程序及方式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12月19日至2006年12月22日每日8:30-11:30及14: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有关情况详见2006年12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委托投票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事项: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0661         股票简称:长春高新     编号:2006-25号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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