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墅”下定义为什么这么难
[] 2006-12-20 00:00

 

  刘道伟 制图
  □陈予军

  

  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实施2006年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别墅、高尔夫球场、赛马场等项目用地被明令禁止。

  对别墅用地供应的限制始于2003年,当年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紧急通知(45号令):加强土地供应调控,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但是,全国各大城市别墅类新楼盘依然层出不穷地推出。这一现象令许多人感到困惑。人们猜测,可能是国土资源部的禁令未能得到切实执行的缘故。然而,事实却令人大吃一惊:问题竟然出在别墅定义上。

  今年4月8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一位副司长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采访时透露,别墅是指“独门独户独院的那种,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非常低的那种”,目前部分城市郊区的联排、双拼别墅以及Townhouse项目,并不属于别墅,应划入高档住宅的范围。这意味着,在人们常说的五种别墅(独栋别墅、联排别墅、双拼别墅、叠拼别墅和空中别墅)中,已有多半被排除在外。

  在2006年中国地交会上,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一位司长面对记者给“别墅”下了一个新的定义:别墅是指独门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这就意味着,除了独栋别墅,其他形式的别墅差不多都被排除在了别墅的涵盖范围之内,并因此不会被停止供应土地。而且,有人沿着这位司长的思路走下去,发现独栋别墅也不一定是别墅,假如独栋别墅不是“两至三层楼形式”而是两至四层楼或者更高,也不能说是别墅,因为这与国土资源部这位司长“独门独院、两至三层楼”的定义不符。这无疑将救活一大批别墅。

  别墅类土地供应从2003年就开始停止,到2006年,相关禁令连续出台,竟然连别墅定义都没有搞清楚,又如何执行呢?在这种情况下,全国各大城市的别墅楼盘一个接一个推出也就毫不奇怪了。日前,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将出台对“别墅”的准确界定,并对高档住宅和别墅用地进行不同程度的限制。但是,最终定义是什么,我们至今不得而知。

  有关部门在别墅定义含糊不清的情况下,多次发出停止别墅土地供应的禁令,人们根本无所适从,更谈不上执行,而开发商从来不缺少钻政策空子的悟性。这种低级错误长达近三年时间得不到纠正,也算是一个奇闻。当然,对别墅定义的模糊对有关部门是有好处的,至少是不是别墅由他们自己掌握,他们自己说了算,握着这种自由裁量权,有哪个开发商敢不毕恭毕敬?

  别墅定义如果继续模糊下去,有可能成为一个天大的笑话,而它给政府公信力、土地、房价等方面带来的伤害却是难以估量的。我国房价之所以持续快速上涨,跟土地供应紧张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别墅楼盘耗费大量土地,无疑将加剧这种供应紧张的状况,进一步推动房价的上涨。这次,别墅被列入了禁止用地项目,人们不禁要问:别墅定义现在弄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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