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2006-12-20 00:00

 

  保荐人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高科”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4,8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其中网下配售976万股, 即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保荐人(国信证券)”)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6年12月20日(T-3日)至2006年12月21日(T-2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5、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配售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T日)9:00~15:00;网上发行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T日)9 :30~11:30、13:00~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7、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T-2日)17:00时(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8、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6年12月20日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国信证券于2006年12月20日(T-3日)至2006年12月21日(T-2日)的初步询价和推介期间,在北京、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和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注:1、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2、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欢迎垂询:

  深圳联系人:张小奇     咨询电话:0755-82130556、82130572

  北京联系人:王晓娟     咨询电话:010-66213493-253,13810785432

  三、其他重要事项

  1、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2、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可从国信证券鑫网(www.guosen.com.cn)下载《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表》,也可在现场推介会从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领取。

  3、为合理安排推介活动以及有效发放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将参与回执(参与回执见附件)于2006年12月20日(T-3日) 12:00时前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4、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T-2日)下午17:00时(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

  5、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6、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6年12月23日(周六)公告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中公布。

  7、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价格上限不得高于价格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T-2日)下午17:00时(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亚俊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

  电     话: 0755-26983383

  传     真:0755-26980212

  联 系 人:李绍宗、杜小华、王行村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     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大厦20层

  电     话: 0755-82130556、82130572

  传     真:0755-82133203、82133303

  联 系 人:龙涌、徐峰、张小奇、郭照宇、王晓娟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2月19日

  附件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为必填项。

  2、本表须于2006年12月21日(T-2日)17:00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国信证券,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3、询价机构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询价表无效。

  4、“询价对象名称”中填写的名称须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称一致。

  5、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6、“报价依据”一栏可另附专门说明。

  附件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参与回执

  联系电话:0755-82130556、82130572 传真:0755-82133203、821333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订阅上证报 送价值150元《证券大智慧》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