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06-2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符合香港交易所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南航集团”)就部分土地、房产、办公设备等资产租赁的关联交易进 行了修订或重新订立,具体详情如下:
1、本公司与南航集团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就有关本公司使用南航集团位于广州、海口、武汉等地的土地及房产分别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为期五年,其后可由协议双方延续。(有关详情见本公司2003年《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本公司与南航集团与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五日就本公司使用南航集团位于衡阳、沙市(现“荆州”)、南阳三个基地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按租金以年折旧标准收取的方式签订租赁协议,协议为期五年,其后可由协议双方延续。
为符合香港交易所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在上述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对本公司在上述地区使用南航集团土地、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重新厘定和磋商,达成一致,签署总体的租赁协议。协议从2006年1月1日起计,为期三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6,029,619.01元(2006年租金为人民币27,543,606.01元,2007年租金为人民币28,657,966.99元,2008年租金为人民币29,828,046.01元),而原来的各项租赁协议五年协议期内的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92,452,479.48元。其调整主要是由于:1、协议租期由五年调整为三年;2、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租赁面积从原来的106,506.88平方米增加55,051.54平方米至161,558.42平方米,其中广州地区137,715.54平方米、武汉市天河机场22,831平方米、海口市1,011.88平方米;3、除衡阳、荆州、南阳三个基地的土地、房屋、建筑物仍按原有方式收取租金外,其它各地市场租金变化使得单位租金上涨。
上述关联交易均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3人回避表决,应参与审议董事8人都参与了审议,议案得到一致通过,出席会议的人数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已就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决策程序合法,满足本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合同符合市场公允条件,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