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在无锡市锡沪西路203号的庆丰接待中心二楼大会议室召开,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34357090股(其中流通股264000股,非流通股134093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2%。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哲夫先生主持会议。出席大会的股东认真审议并通过了《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上述议案刊登于2006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锡国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四棉纺织有限公司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最终投票结果统计如下: 本次参加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86名,共代表股份为35582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3 %,其中同意股份为35397997股,同意股份占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8%,弃权股份为184500股,弃权股份占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参加投票表决的股东中,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共代表股份11015802股,同意股份为11015802股,同意股份占全体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参加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83名,共代表股份24566695股,同意股份为24382195股,同意股份占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5%,弃权股份为184500股,弃权股份占全体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5%。
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意见
1 深圳市金顺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50000 同意
2 李勤伟 586000 同意
3 项孟亮 570400 同意
4 深圳市金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95300 同意
5 郭宏 494280 同意
6 蔡秋枫 488500 同意
7 杭州海宏实业有限公司 460900 同意
8 李华 400100 同意
9 陈健 395300 同意
10 北京恒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380000 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黄兴律师列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黄兴律师出具的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