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本次会议无修改议案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的议案》获得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18日上午9:30在沈煤集团宾馆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守信先生主持。到会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8,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3%。具有表决权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为1,9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6%(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次会议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的议案。
上述议案获赞成票1,975万股,占投票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姜业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SST金帝 编号:临2006-34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及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修改议案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将尽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18日14:00在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沈煤宾馆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守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现场会议投票和董事会投票(董事会征集授权委托投票权)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的股东共527人,代表股份104,860,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4%;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519人,代表流通股股份19,364,987股,占公司流通股总数的31.44%,占公司总股本的12.12%;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人共3人,代表流通股股份215,473股(授权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占公司流通股总数的0.35%,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人共5人,代表非流通股股份85,280,000股(其中授权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8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6.88%,占公司总股本的53.38%;
授权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股份总数共295,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公司部分董事、高管人员、中介机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2、参加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参会全体股东对审议议案投票表决,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同时,参加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对审议议案投票表决,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姜业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