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社会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6年12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S美尔雅 编号:2006031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社会法人股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获悉,原公司股东湖北中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实业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68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分别转让给武汉市机构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轮蒲圻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本次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已与近日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兴实业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权。武汉市机构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84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2%;深圳市银轮蒲圻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8%。
根据各方提供的资料,中兴实业公司与受让的各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受让的各方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股权的转让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