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
[] 2006-12-21 00:00

 

  证券代码 :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编号:临2006- 030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20日上午9点在厦门市灌口南路668号之八厦工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为349894322股,占股本总额539,296,558股的64.88%,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1 名,为公司国有股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9691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8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 名,代表股份数为20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陈玲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17人出席了会议。

  经对报告和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人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表决。该议案的有效表决股份为202800股。

  同意票202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曾招文律师参加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06)闽天衡律见字第 1201号”文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0日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股票代码:600815    公告编号:临2006-031

  关于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方案获厦门市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锻压机床等企业部分股权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厦门国资委[2006]304号)。

  公司董事会五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资产转让方案已获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方案公告详见12月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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