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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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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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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严审 S*ST实达“夯实”抵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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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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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严审 S*ST实达“夯实”抵债资产
    2006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何军

      

      根据监管部门意见, S*ST实达大股东对以资抵债事宜作了追加承诺,将以现金方式补足抵债资产预测净利润额与实际净利润额的差额。

      此前,S*ST实达大股东计划以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公司100%股权抵债。根据监管部门意见,大股东在原有基础上对上述议案进行补充。

      鉴于中商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对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资产评估过程中分别采用成本加和法和收益现值法的评估方法,而在收益现值法评估中对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未来五年的净利润进行了预测,为保证《以资抵债协议》项下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北京蓝与绿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爵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书面担保函,同意对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五年净利润额预测结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担保期限内,若成都东方龙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当年净利润额未达到上述预测水平,北京蓝与绿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爵能科技有限公司愿意以现金方式将当年预测净利润额与实际净利润额的差额补足。

      此外,大股东还对以房产抵债的议案也进行了补充。抵债资产中南京顺驰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南京滨江奥城建筑面积11307.52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及351个车位中有部分资产存在已设定抵押或尚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南京顺驰地产承诺于《以资抵债协议》生效后120日内解除该等抵押,取得该等商品用房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其他法定批准文件,并为公司办理完毕有关产权登记手续;同时在《以资抵债协议》生效至该等抵押手续解除前,用等值(以评估值为准)房产提供担保。

      南京顺驰地产有限公司已与S*ST实达签署《资产抵押合同》,同意将其所拥有的评估价值10463.17万元人民币的资产抵押给S*ST实达,用于担保南京顺驰地产有限公司按照《以资抵债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支付未能及时履行对S*ST实达造成的损失以及S*ST实达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