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辖区上市公司完成清欠
2006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朱剑平
12月21日,ST中鲁B发出公告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已全部清偿完毕。至此,山东辖区除了兰陵陈香清欠、重组、股改组合运作方案尚待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批准程序外,其余15家公司的清欠全部完成,累计清欠14.67亿元。
据了解,山东辖区有大股东占款的公司绝大部分都是以现金清偿,或者是优质资产抵债的方式来归还欠款的。山东辖区历史上就是大股东占款最多的地区之一,最高时曾接过50亿元。到今年初,全辖区仍有14.67亿元的清欠任务有待完成。面对严峻形势,山东证监局努力取得集地方行政管理和国有股东于一身的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大外部资源注入力度,将清欠、重组、股改相结合,责任落实到人。对问题突出的困难,实行“一企一策”率先突破。
为督促清欠,山东证监局先后发出监管关注函13份,地方政府情况通报16份,约见公司负责人谈话提醒42次。对公司现场调研推动、专项核查51次。仅督促ST中鲁B一家公司清欠,就推动和参加山东省政府召集的专项会议2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