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节假日休市安排的通知
2006年1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6〕122号)精神,现将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1.元旦:2007年1月1日(星期一)至2007年1月3日(星期三),休市3天,1月4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
2.春节:2007年2月17日(星期六)至2月25日(星期日),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2月26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3.“五一”:2007年5月1日(星期二)至5月7日(星期一),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5月8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4.“十一”:2007年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日),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10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二、节假日期间清算交收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