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综艺股份
股票代码:600770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州市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注册地:通州市金沙镇人民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黄春玉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年12月21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公司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通州市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注册地址:通州市金沙镇人民路138号
注册资本:2020.8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春玉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事证第132068300831号
企业类型: 事业单位法人
经营范围: 主要承担对企业公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等
通讯地址:通州市金沙镇人民路138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持股计划
本次股权转让后,通州市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资办”)不再持有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股份”)的股份。
三、权益变动方式
通州市建设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综艺股份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综艺股份135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为综艺股份第三大股东。根据通州市人民政府通政发(2002)40号文件有关精神,中心于2002年11月被撤销,原有的所有债权债务以及所持有的包括综艺股份1350万股股份在内的资产由公资办承继。由于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中心于2003年10月被吊销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12月20日,公资办和建投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公资办拟将其持有的综艺股份1350万股股份无偿转让给建投公司。受让人建投公司系公资办下设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对外投资的政策咨询等业务。
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户及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综艺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六、备查文件
1、通州市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通政发[2002]40号《印发关于调整市纺织丝绸工业公司、市机械电子工业公司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3、《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通州市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黄春玉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州市企业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黄春玉
签署日期: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2006-019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综艺股份
股票代码:600770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州市建设投资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通州市金沙镇人民路建设路口西北侧
法定代表人:程宝华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6年12月21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公司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通州市建设投资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通州市金沙镇人民路建设路口西北侧
注册资本:5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宝华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683110675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企业对外投资的政策咨询、服装贸易等
通讯地址:通州市金沙镇人民路建设路口西北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持股计划
本次股权转让后,通州市建设投资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公司”)持有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股份”)135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建投公司在未来12个月有可能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权益变动方式
通州市建设投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综艺股份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综艺股份135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为综艺股份第三大股东。根据通州市人民政府通政发(2002)40号文件有关精神,中心于2002年11月被撤销,原有的所有债权债务以及所持有的包括综艺股份1350万股股份在内的资产由公资办承继。由于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中心于2003年10月被吊销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12月20日,公资办和建投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公资办拟将其持有的综艺股份1350万股股份无偿转让给建投公司。受让人建投公司系公资办下设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对外投资的政策咨询等业务。
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户及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四、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综艺股份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五、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六、备查文件
1、通州市建设投资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通州市建设投资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宝华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州市建设投资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宝华
签署日期: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