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2月5日(星期一)上午10:00,预计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北京汉华国际饭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关于选举曹培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特别决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有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址:http://www.hdpi.com.cn);
3、关于审议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批准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授权执行董事处理与发行上述债券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确定批准范围内的发行数量、确定发行利率及发行时机等)。
三、出席人员
1、截止2007年1月4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境外股东另行通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
3、公司董事、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邀请人士。
四、登记办法
1、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事宜。(境外股东的登记另载于境外公告中)
2、登记时间:2007年1月29日(星期一),9:00时-17:00时。
3、登记地点:中国山东济南市经三路14号
4、联系地址:中国山东济南市经三路14号
华电国际办公楼 邮政编码:250001
华电国际证券市场处
5、联系人:侯军虎、李爱真
联系电话:0531-82366098/82366092
传真号码:0531-82366091/82366090
6、其它事项:
(1)每位本公司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在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对董事或监事选举提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2)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1日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 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额:
(本表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
附件1
曹培玺 生于一九五五年八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曹先生在电力生产、经营管理及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34年的工作经验。曹先生一九七二年于青岛发电厂参加工作,先后担任专工、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厂长。一九九五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先后担任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及总经理。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十月担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附件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曹培玺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上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上述候选人的声明、履历等相关文件后,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一致认为:
1. 提名曹培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曹培玺先生符合公司高管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排除的情况,同意提名曹培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上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
丁慧平、赵景华、胡元木、王传顺
200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