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 公司将于近日公布《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四) 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2月18日至2006年12月20日期间的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闸北区长安路920号良安大饭店。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严方敏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 313560000 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总数为 235170000股,流通股股份总数为 78390000 股。
1、总体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862 人, 代表股份 262513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72 %。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235170000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公司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861 人,代表公司股份 27343697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 34.8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72%。
通过现场会议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19 人,代表股份 552339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 7.05 %,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其中,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 0%,占公司总股本的 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 642 人,代表股份 21820307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 27.84 %,占公司总股本的 6.96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张晓彤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描述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
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369657股,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2513697股的96.90%;反对8077240股,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弃权66800股,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99657股,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27343697股的70.22%;反对8077240股,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9.54%;弃权66800股,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24%。
表决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办理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的相关事宜。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张晓彤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指引(试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东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