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新宪法草案未获通过
2006年12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比什凯克消息:吉尔吉斯斯坦议会22日未能通过新宪法草案,吉内阁集体辞职所引发的政治危机依然延续。
据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通讯社报道,吉议会在当天举行的会议上认为,新宪法草案中关于议会运作、政府各部门权限分配等问题的条款不完备,因而决定将其发回相关部门重新修订。
议会反对党领袖捷克巴耶夫会后对媒体说,由于新宪法草案未能赢得大多数议员的支持,议会已决定新政府仍根据现行法律产生,并已致信总统巴基耶夫,要求他向议会提交新总理人选。
吉副议长伊萨别科夫当天说,新宪法草案经过修订后可在30天内再次提交议会审议。
今年11月8日,吉议会经表决通过新宪法。新宪法将政府总理的产生办法由总统经议会同意后任命改为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党派任命。当时有关各方也约定,在2010年前不改变现有政治框架。
此举引发了政府总理库洛夫的不满,并导致吉内阁12月19日集体辞职。随后,吉总统巴基耶夫要求议会再次修宪,对11月8日通过的新宪法中有关总理提名办法等内容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