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无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06年12月22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路18号公司1号楼会议室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梁力平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06年8月22日、1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287,096,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2.7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0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87,096,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87,096,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87,096,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霍庭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现行适用的《公司法》和《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现行适用的《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提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规、真实、有效;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