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议”。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修改议案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停、复牌时间安排详见《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2月19日-2006年12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1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锡沪西路203号的庆丰接待中心二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哲夫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546人,代表股份 165646684股,占公司总股本194093090股的 85.34%。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 133586849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99.62%,占公司总股本的68.83%。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41人,代表公司股份 3205983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53.43%,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其中:
(1)参加现场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人,代表公司股份10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002%,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5%。
(2)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540人,代表公司股份3205883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53.43%,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
(3)本次会议没有流通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关于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作为股改支付对价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详细披露了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份数 反对股份数 弃权股份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65646684 165470984 175700 0 99.89%
流通股股东 32059835 31884135 175700 0 99.45%
非流通股股东 133586849 133586849 0 0 100%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和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意见
1 深圳市金顺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50000 同意
2 李勤伟 586000 同意
3 项孟亮 570400 同意
4 深圳市金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95300 同意
5 郭宏 494280 同意
6 蔡秋枫 488500 同意
7 杭州海宏实业有限公司 460900 同意
8 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411842 同意
9 李华 400100 同意
10 陈健 395300 同意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张忠、刘志勇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庆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