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通过司法清欠获胜
2006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今天,S乐电和澳柯玛分别刊登了通过司法清欠获得法院支持的公告。
12月25日,S乐电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院民事裁定书称,决定冻结四川省创新投资所持乐山市商业银行3500万股,并将每股价值评估为2.01元。现将四川创投持有的乐山市商业银行1306万股变卖给S乐电。根据上述裁定,公司将以每股2.01元的价格受让四川创投持有的乐山市商业银行1306万股,总价款为2625.06万元。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偿工作已基本完成。
同日,澳柯玛也收到了法院判决书。青岛市中院判令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分别给付澳柯玛空调器厂、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36052万元和4855万元欠款。澳柯玛今天刊登的公告说,上述诉讼只是公司清欠计划的一部分,尚无法判断其还款形式和时间。因此,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以及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