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同智截至2006年11月30日实现净收益250,649,652.29元,期初未分配净收益24,752,899.73元,2006年3月16日完成了2006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22,299,999.99元,截至2006年11月30日可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净收益为253,102,552.03元。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收益5.00元,共派发现金收益250,000,000.00元(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数据为准),占可分配收益的98.77%,未分配基金净收益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基金同智 2006年11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8809元,收益分配后,经调整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809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对象
截至2006年12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同智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6年12月28日
除息日:2006年12月29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基金派发的现金收益于2006年12月29日通过投资者托管的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部分基金份额应得现金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五、咨询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城建大厦A座20-22层
邮政编码:100088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公司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同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同智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基金同智持有人大会于2006年12月4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06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2月25日下发了《关于核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260号),同意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按照《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对同智基金实施转型。
为实施基金同智转型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同智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换的具体时间,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三、基金同智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同智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基金同智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将于基金开放集中申购之前公告。
2、关于基金同智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06年12月26日基金同智复牌,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同智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3、关于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的安排和原基金同智持有人的份额赎回
基金同智终止上市交易后,开始办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对原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份额转换,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并上市后,原基金同智持有人可办理份额赎回或交易。
四、备查文件
1、《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附件一:《关于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同智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2、《关于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同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260号)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我司所管理的同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益”,交易代码为184690)截至2006年11月3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62,901.42万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决定实施本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的规定,我司拟定了基金同益2006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方案,并经基金同益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同益截至2006年11月30日实现净收益642,287,721.55元,期初未分配净收益-13,273,473.45元,截至2006年11月30日可分配收益为629,014,248.10元。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收益1.50元,共派发现金收益300,000,000.00元(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数据为准),占可分配收益的47.69%,未分配基金净收益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基金同益 2006年11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8656元,收益分配后,经调整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7156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对象
截至2006年12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同益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6年12月28日
除息日:2006年12月29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基金派发的现金收益于2006年12月29日通过投资者托管的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部分基金份额应得现金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五、咨询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城建大厦A座20-22层
邮政编码:100088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公司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元旦
放假前暂停申购和转入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6]122号)及深沪两市证券交易所的休市安排,2007年1月1日(星期一)至1月3日(星期三)休市三天,1月4日(星期四)照常开市。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于元旦放假前对本基金的申购及基金转换业务作如下安排:
1、在12月28日、12月29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和转入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2、1月4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和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有关条款的规定,投资者于12月29日赎回的份额将于1月4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元旦假期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62350088;400-888-2666;
3、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长盛基金直销中心、兴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