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根据2006年12月9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星期一)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上午10:00,召开地点为云维股份办公楼四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公司股份总数为165,0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5,000,000股。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跃龙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3人,代表股份99,471,68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89,203,09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94人,代表股份10,268,593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律师参加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通知中所列的全部十二项议案(其中第二项议案中的九个议项进行了分项表决,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2、议案3、议案4)。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汤建新、黄松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没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