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 统一企业所得税十分必要
2006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下午分组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要求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成熟规范、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草案将新的税率确定为25%是适当的。由于法定税率降低了8个百分点,统一并完善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并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因此,总体上看,企业的实际税负是下降的。针对外资企业税负略有上升的情况,新税法对老企业采取了一定期限的过渡措施。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看,由于我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财政收入近年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25%的税率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是很大,国家财政也能够承受。草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有利于扶持小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现在提请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注意了保持改革开放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充分考虑了我国的现实情况以及企业和财政的承受能力,主要内容基本可行。此事酝酿已久,目前出台时机也比较成熟。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后,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