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 物权法草案已基本成熟
2006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日分组审议物权法草案时表示,草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我国国情出发,以宪法为依据,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遵循平等保护物权的原则,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反映党在现阶段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点解决了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大家认为,草案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越改越好,已基本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由本次常委会会议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朱相远委员说,物权法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有恒产者有恒心”,要让人民共同富裕起来,有更多的“恒产”,才能有“恒心”。郭凤莲委员说,草案体现了农民土地承包的权利,含金量很大,特别是土地继续承包、林地草地延长承包期等,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现阶段的农村政策是非常稳定的,给农民下了“及时雨”,吃了“定心丸”。
李连宁委员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七审,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进入到最后的攻坚阶段。他表示,物权法草案已经比较充分地体现了宪法关于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精神。
大家表示,物权法草案获得通过后,将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进一步向前发展,激励每一位公民努力通过诚实劳动创造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