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社会法人股
继续被冻结的公告
日前,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沪二中执字第4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继续冻结上海和康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持有“开开实业”1100万股,占总股本4.53%、上海九豫投资有限公司(原上海九豫服饰有限公司)持有“开开实业”1900万股,占总股本7.82%、上海怡邦恒达投资有限公司(原上海怡邦针织品有限公司)持有“开开实业”1500万股,占总股本6.17%,三家公司的股权冻结期限均为2006年12月13日至2007年6月12日。
此外,公司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执字第6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侯冻结上海九豫投资有限公司(原上海九豫服饰有限公司)持有“开开实业”1900万股,占总股本7.82%、轮侯冻结上海怡邦恒达投资有限公司(原上海怡邦针织品有限公司)持有“开开实业”1500万股,占总股本6.17%,二家公司的股权冻结期限均为2006年12月22日至2007年6月21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72 证券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临2006—026
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董事会(通讯方式)
决议暨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 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12 月20 日传真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对三毛派神股改方案的议案。
公司持有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毛派神”)非国有股51,283,344股,占三毛派神总股本的28%。
同意三毛派神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改方案为送股,每10股送1股,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股改后采用以股抵债方式对三毛派神清欠。
表决结果:同意的 9 票,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同意公司修改五届三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对兰州三毛欠款采取以股抵债清欠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改五届三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对兰州三毛欠款采取以股抵债清欠的议案”(该通过议案刊登在2006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原议案: 以三毛派神公告的2005年第三季报中的每股净资产价值2.331元为依据,本公司用持有三毛派神的51,283,344股股权来偿还占用三毛派神的1.2亿元资金。修改为:参考抵债股份估值报告,以每股人民币2.2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三毛派神的37,429,780股股权来偿还占用三毛派神的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共计人币:82,345,516.14元。三毛派神对毕纳高公司5000万元的股权由开开集团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的 9 票, 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议案
1、关于修改2005年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对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欠款采取以股抵债清欠的议案”的议案 (该通过议案刊登在2006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原议案: 以三毛派神公告的2005年第三季报中的每股净资产价值2.331元为依据,本公司用持有三毛派神的51,283,344股股权来偿还占用三毛派神的1.2亿元资金。修改为:参考抵债股份估值报告,以每股人民币2.2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三毛派神的37,429,780股股权来偿还占用三毛派神的资金及资金占用费共计人币:82,345,516.14元。三毛派神对毕纳高公司5000万元的股权由开开集团解决。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的 9 票,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时正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修改2005年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对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欠款采取以股抵债清欠的议案”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2007年1月4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和2007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1月4日)。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7年1月11日(星期四)9:30~16:00持股东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上海市吴江路158号中创大厦底楼大堂
3、联系电话:86-21-52138586
传真:86-21-52138586
邮编:200041
联系人:黄伟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地点:上海市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四楼(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报告厅)
2、会议投票方式:会议现场投票
3、会期半天,一切费用自理。
4、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包括车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 26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于2007年1月15日召开的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身份证:
股票帐户: 持有本公司股份: 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