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元旦前单日(12月28日)
暂停申购的公告
2006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6]122号)的规定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07年1月1日(星期一)至1月3日(星期三)休市,1月4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决定于元旦前单日(2006年12月28日)暂停办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自2006年12月29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有关条款的规定,投资者于2006年12月29日申购本基金的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7年1月4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不享有申购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元旦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请销售机构据此安排好有关资金交收工作。本基金销售机构包括: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含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东北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东方证券、山西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657857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