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股权转让的提示公告
2006年12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06—029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股权转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已以“川府函(2006)225号”文同意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权5289.2738万股(占本公司股改后总股本的8.68%)转让给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还持有本公司股份443642股(占本公司股改后总股本的0.07%)。本次股权转让尚须报经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批准后生效,目前该股权转让正按相关程序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