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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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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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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06年1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4,8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6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网下配售由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发行数量为4,88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97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3,90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06年12月25日结束。本次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共有40家,40家均为有效申购并获得配售。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根据2006年12月23日公布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以下简称“《网下网上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的要求,在以下二个方面对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资格进行了合规性审核,即先确认只有参与初步询价并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才具有参与网下申购的资格,其次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及汇款资金账户进行了逐一核查和确认。

      根据最终收到的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提供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以及配售对象申购款缴纳情况,国信证券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共40家,其申购总量为26,128万股,全部为有效申购,冻结资金总额为522,56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976万股,有效申购为26,128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3.735456%,超额认购倍数为26.77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所有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数及应退金额列示如下:

      

      

      

      注: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网下网上发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本次网下配售余股21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四、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国信证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大厦20层

      邮编:518001

      联系电话:0755-82130556 82130572

      联系人:龙涌、徐峰、张小奇、郭照宇、王晓娟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