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收购资产实施结果报告及股份变动公告
保荐机构暨独立财务顾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实施结果、股份变动情况及新增股票上市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 279号文核准,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北京万通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星河”)定向发行5,200万股股票收购万通星河持有的天津万通时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82%股权、天津泰达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5%股权以及北京万通龙山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关本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的文件请查阅2006 年12 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述收购报告书及《国都证券关于先锋股份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 280号文,同意豁免万通星河要约收购义务。
二、本次发行股份实施结果
2006年12月18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之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2006京会兴验资字第1-48号)。截止2006年12月22日,本公司向万通星河收购的上述三家公司股权已全部变更到本公司名下,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程序。2006年12月2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权结构较发行前变化如下:
四、新增股份的上市与流通时间
根据万通星河承诺,其获得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不予转让,即自2006 年12 月26日起至2009年12月26日不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新增股份收购资产协议书》;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279 号文;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280 号文;
4、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六、联系方式
1、上市公司
名 称: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先锋商务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李禾
电 话:010-66517811
传 真:010-66517911
联 系 人:程晓晞
2、保荐机构暨独立财务顾问
名 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 话:010-64482828
传 真:010-64482080
项目负责人:王晨宁
联 系 人:王晨宁、吕爱兵、毛红英、何瞻军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