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2月25日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总股本300,000,00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120,000,00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3人,代表股份180,727,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4%;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89人,代表股份1,525,189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1.27%,占公司总股本的0.5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179,202,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3%;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0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89人,代表股份1,525,189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1.27%,占公司总股本的0.51%。
会议由董事长孙云委托董事总经理甘洪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与会股东同意在《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两项。
表决结果为:持同意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80,465,249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其中非流通股份179,202,360股,流通股份1,262,889股。持反对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4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均为流通股份。持弃权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均为流通股份。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专项津贴的议案》。
与会股东同意设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专项津贴,专项津贴方案如下:
注:1、津贴方案自2006年8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专项津贴数额为税后数额。
表决结果为:持同意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179,887,461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其中非流通股份179,202,360股,流通股份685,101股。持反对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521,78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均为流通股份。持弃权意见股东所持股份数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均为流通股份。
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议案决议内容分别详见2006年12月9日和2006年8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有关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田原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39 股票简称: S川路桥 公告编号:2006-041号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股份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2月4日获得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根据该方案,公司应以账面净值21,080万元的施工类资产定向回购并注销第一大股东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国家法人股6,800万股非流通股股份,公司已按照方案的规定完成了资产移交工作。2006年12月25日,本公司完成了此次定向回购的非流通股过户手续,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安排,本公司此次向非流通股股东回购股票共计6,800股,将于2006年12月27日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7,200万股股份的具体时间安排,见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