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监事会明年实行当期监督
2006年12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李雁争
国资委昨天宣布,从2007年开始,监事会将由当年检查企业上年度情况逐步调整为当年监督检查当年情况,次年上半年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每年对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一般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相衔接。
国资委是在《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出以上思路的。
《意见》的总体思路是: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把握出资人监督的定位,紧紧围绕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完善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时效,改进工作方式,加强队伍建设,为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新贡献。
为落实《意见》的有关精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监事会当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监事会分类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监事会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实施办法(试行)》等3个配套实施办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也在修订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