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6年12月27日上午9:00时,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吉林省松苑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36,107,5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9.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柴连志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省营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吉恩镍业拥有的长春高新热电联产业务资产,即吉恩镍业以长春高新热电分公司的净资产对营城矿业进行增资》的议案。
吉林省营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营城矿业”)由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维实业”)和吉林省舒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舒兰矿业)共同持有。现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主要从事煤炭开采业务,煤炭资源储量约8000万吨。
公司以长春高新热电分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评估价值38,662.99万元),对营城矿业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基础上进行增资(营城矿业经审计后的2006年9月30净资产为11,739.61万元)。增资后营城矿业的净资产总额为50402.60万元。考虑营城矿业有较强的盈利能力(2005年实现净利润5633.81万元),及营城矿业的大股东博维实业拥有对增资后的公司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市场资源,开拓新的热源市场,再考虑吉恩镍业热电分公司目前的亏损现状(2005年亏损3252.19万元)等综合因素。公司在增资后的营城矿业中的持股比例给予一定的折让,增资后的营城矿业仍由博维实业绝对控股,吉恩镍业拟占增资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51%。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持有增资后营城矿业39%以上股权时,与博维实业等股东签订协议,确定公司的具体持股比例。
增资后的营城矿业集煤炭开采、热电联产等能源生产、销售于一体,以城市工业及民用供热等公用设施服务为主营业务。新公司在博维实业的支持下,将对一汽、轻轨等热源进行整合,进一步开拓供热市场,扩大供热市场容量。
本次对营城矿业增资行为完成后,公司将扭转长春高新热电分公司由于较高的煤炭价格导致亏损的不利局面;发挥并购协同效应,降低运营成本,扩大供热市场容量;增强公司中长期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136,107,59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柴连志先生、徐广平先生、于然波先生、吴术先生、李淳南先生、蒋开喜先生、刘维民先生、孙立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蒋开喜先生、刘维民先生、孙立荣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柴连志先生的票数为136,107,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100%;
赞成徐广平先生的票数为136,107,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100%;
赞成于然波先生的票数为136,107,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100%;
赞成吴 术先生的票数为136,107,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100%;
赞成李淳南先生的票数为136,107,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100%;
赞成蒋开喜先生的票数为136,107,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100%;
赞成刘维民先生的票数为136,107,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100%;
赞成孙立荣女士的票数为136,107,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100%;
3、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袁学文先生、李德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李志民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赞成袁学文先生的票数为136,107,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100%;
赞成李德君先生的票数为136,107,5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均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32 股票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临2006—21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在吉林省松苑宾馆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到8名,实到8名。监事、高管和股东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连志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柴连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柴连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二、会议审议了《聘任于然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吴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赵海先生、吴术先生、李淳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朴东鹤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吴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于然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吴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赵海先生、吴术先生、李淳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朴东鹤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吴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程序合法有效;
(二)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董秘、高管简历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9日
附件:董秘、高管简历
总经理:于然波
于然波,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工商硕士研究生。曾任吉林镍业公司副经理。现任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吴 术
吴 术,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吉林镍业公司财务部、企划部主任。现任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李淳南
李淳南,男,朝族,1955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吉林镍业公司副总经济师。现任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赵海
赵海,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吉林镍业公司副经理。现任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朴东鹤
朴东鹤,男,朝族,1954年1月26日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专业主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
证券代码:600432 股票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临2006—22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7日上午10:30在吉林省松苑宾馆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选举袁学文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2月27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袁学文,男,汉族,1950年9月出生, 毕业于鞍山钢铁学院选矿专业,1968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吉林镍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