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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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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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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等)
    2006年12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S*ST中房  编号:临2006-60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6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2.2股的对价;

      2、流通股股东获付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2月29日;

      4、对价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5日;

      5、公司股票复牌日为2007年1月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6、自2007年1月5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ST中房”改为“*ST中房”,股票代码“60089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12月21日经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刊登于2006年12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方案情况

      以公司2006年9月30日流通股本205,095,495 股为基数,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6股的股份,转增94,343,928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79,194,925股,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2.2股的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情况

      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承诺:

      [ 1 ] 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 2 ] 在上述承诺的禁售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股本基数以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股本总数为准,如有转增、配股、分红等,出售价格做相应调整),自愿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监督。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4.6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29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7年1月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7年1月5日起(与上市日相同),公司股票简称由“S*ST中房”改为“*ST中房”,股票代码“60089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G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1: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自公司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限售期满后48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

      注2: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定承诺,自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八、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相关事宜,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

      邮政编码:100080

      电    话:010-82610018转820、010-82608847

      传    真:010-82611808

      联 系 人:郭洪洁

      九、备查文件

      1、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及摘要;

      2、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S*ST中房  编号:临2006-61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从2006年12月28日起启用新的办公地址。新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公告如下:

      1、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院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 邮政编码:100080

      2、公司总机电话: 010- 82610018

      3、公司传真电话: 010- 82611808

      4、证券部联系电话: 010- 82610018转820

      5、投资者咨询热线电话:010- 82608847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