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上市公司股改工作圆满收官
2006年12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32家公司全部完成股改或进入程序 实现了年内100%实施股改目标
□本报记者 吴光军
随着*ST合金、*ST商务和*ST中辽3家公司列入全国第63批股改公司名单,辽宁证监局辖区的32家上市公司已全部完成股改或进入程序,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年底前100%完成股改的目标。
2006年辽宁上市公司股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月末前,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推动列入国家重点股改公司名单的9家公司全部完成了股改或进入了程序,在11个重点股改省份中率先完成了任务;同时,另有9户非重点公司完成了股改或进入了程序。这18家公司合计市值占辖区上市公司总市值的77.16%。第二阶段是6月末前,累计有27家公司完成股改或进入程序,家数和市值占比分别为85%和97%。第三阶段是至12月25日, 辽宁证监局辖区32家公司全部完成股改或进入程序。
辽宁上市公司股改工作的圆满完成,是在克服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实现的。辽宁上市公司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具有非常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多、整体质量差的特点,这就给股改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辽宁证监局与省、市国资委,省金融办等部门密切合作,针对不同上市公司的不同情况,协助上市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由于情况清、计划准、推进力度大,较好地完成了辽宁证监局辖区上市公司的股改任务。
股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上市公司总市值大幅增加,也推动了优质公司的再融资。鞍钢股份、本钢板材通过220亿元的定向增发实现了整体上市;曙光股份和金山股份通过定向增发分别募集了3.2亿、2.5亿元资金。与此同时,实施股改也使影响和制约资本市场建设及上市公司发展的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得到了有效抑制和比较彻底的解决,上市公司的质量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