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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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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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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版:财经要闻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大幕即将拉开
    资本市场法制建设推动股市实现历史性转折
    姚景源:经济结构调整不尽如人意
    外汇局分类监管明显遏制投机资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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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市场法制建设推动股市实现历史性转折
    2006年12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周翀

      

      证券法、公司法实施一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正在经历重大转折。权威统计显示,在今年市值规模扩大了一倍,超过8万亿元的同时,市场成交活跃,成交接近8万亿元。同时,基金、券商、保险、社保、QFII等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已占流通市值约41%,比2005年末提高了10个百分点。

      有关专家指出,伴随“两法”实施等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各项基础性工作的全方位推进,一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在运行基础、改革创新、市场结构和市场自我约束能力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在市场运行基础方面,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贯彻落实"两法"所要求的同股同权的基本法律原则。这项改革历时一年多,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改革的目标。股改解决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带来的两类股份、两个市场、两种定价机制的问题,消除了影响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奠定了公司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为完善资本市场定价功能、推进相关改革、加快市场创新创造了条件,股改使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更坚固、运行机制更扎实。

      在市场改革创新方面,以保荐、询价、审核等制度改革为内容的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初步形成,并购重组的方式不断创新,权证产品继续发展与规范,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分拆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不断推出,融资融券交易、股指期货交易正在积极推进,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社保基金、QFII等机构资金不断扩大,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与保险市场出现了一定的融合。市场改革创新呈现十分活跃的局面,激发出强大的活力和能量。

      在市场结构方面,中小企业板稳步发展,代办转让系统逐步扩容,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适时启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一批超大型公司成功上市,定向发行、并购重组催生了许多公司整体上市,市场集中度得以迅速提升,大盘蓝筹股在稳定市场中的作用开始显现;基金、券商、保险、社保、QFII等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已占流通市值约41%,比2005年末提高了10个百分点,投资者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种基金、权证、固定收益类产品等陆续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市场产品结构得以优化。

      同时,市场自我约束能力也进一步增强。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监管理念,市场化的发行审核方式得以完善,交易所的上市审核权得到落实,中介机构对市场行为的约束得到强化。另外,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机制,落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义务等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相关主体自我约束、自律规范、自治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开始落到实处,市场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专家认为,“两法”实施以来的一年,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按照“两法”规范全面推进的一年。“两法”的修订实施,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现历史性转折的重要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