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泸定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1亿元人民币,累计为泸定公司提供担保1亿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6亿元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贷款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为泸定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1亿元技术援助贷款业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贷款的年利率为3.6%,利率比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低2-3个百分点,贷款期限5年。《保证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后生效。截至公告日止,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6亿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泸定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06年6月8日在四川泸桥镇成立,法定代表人钟统林,注册资金1,000万元,现主要业务为兴建四川泸定水电站。泸定公司截至到2006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56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0.82亿元人民币,贷款总额:0.76亿元人民币,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0.7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74亿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为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为《保证合同》项下对泸定公司1亿元技术援助贷款业务。
2、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4日。
3、本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泸定公司的资金需求并节省财务费用,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为泸定公司的该项借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止,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均是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6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贷款保证合同》;
2.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3.泸定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泸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