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6年12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股份 编号:2006-047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2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并于2006年12月29日上午9:0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仕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设立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出资155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实施水煤浆替代重油燃烧技术,实现节能降耗,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玻璃产品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
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由公司、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周莉娟等8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其中:公司出资15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为第一大股东,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为第二大股东,其它自然人合计出资2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萍乡水煤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点:萍乡市安源区丹江街500号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燃料研发,水煤浆、水焦浆及附属产品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安全监察部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法规规定,设立安全监察部。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