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第5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9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王霄鹏(董事)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74,546,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5,008,000万股的36.7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银河投资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013,619股,同意票2,013,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在审议本议案时,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广告有限公司等6位关联股东及关联股东代表,共计172,532,401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债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013,619股,同意票2,013,6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在审议本议案时,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广告有限公司等6位关联股东及关联股东代表,共计172,532,401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74,546,020股,同意票174,546,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萌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