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在公司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复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27日-12月29日期间的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十二号四川路桥科研楼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思冰
6、会议议题:审议《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7、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12月12日和12月25日。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61人,代表股份49,914,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2%。
1、现场出席情况: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37,182,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8%;参加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58,2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58%,占公司总股本的0.22%;董事会通过公开征集投票权共收到4名股东的授权委托书,代表股份5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2、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651人,代表股份12,573,93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5.72 %,占公司总股本的17.71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为《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06年10月16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的《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1、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2、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所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