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航天通信新董事会顺利产生之后,航天通信与大股东航天科工之间的诉讼似乎也因此“化解”。
今日,航天通信发布公告称,2006年12月19日,航天通信第四届董事会曾以公司名义就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自行召集2006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事,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已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于2006年12月30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口头裁定笔录称,原告航天通信的诉讼纠纷理由不成立,撤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曾一度要求于2007年1月7日召开“合法”临时股东大会的航天通信,曾在诉讼请求中提出对航天科工的召集权与召集通知的合法性的质疑,但公司却在2006年12月27日表示,公司将于1月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由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自行召集,并于2006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需再行审议,故决定取消召开2007年1月7日召开的航天通信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6年12月23日,在航天通信大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自行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由航天科工集团提议的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并修改章程,改聘前董事长陈鹏飞的离任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五个议案。同时,根据大会决议,董事会组成人员由13名董事修改为11名,独立董事由5名修改为4名,审议通过了航天科工集团提议的《关于对董事会做出的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陈鹏飞进行离任审计的决议不予认可的议案》,转而决定聘请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对陈鹏飞进行离任审计,审计费控制在90万元以内。同时,航天通信还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与监事会会议,选举了新一届的航天通信董事长与监事长,并进一步确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选,以及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
一度在市场上吸引无数目光的航天通信内争,终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以大股东牢牢控制局面而平静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