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贤B高管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2007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高山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帝贤B十名高管是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而被拘留。目前,该案由石家庄海关负责侦查办理,王淑贤等人也被关押于石家庄市,并于1月2日被获准由法律机构向其提供法律帮助。
根据《刑法》第153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内容,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帝贤B一案情形,可判定是由逃避关税所致。
关于处罚规定,法律界人士指出,将依据偷逃应缴税额之多少判定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目前本案仍处于侦查阶段,办案机关不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具体案情,所有细节只有在检察院根据办案机关的指控,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方可对其公开。根据规定,王淑贤等人的家属已经可以申请对其取保候审。但据了解,由于王淑贤夫人徐桂莲、儿子王正松(帝贤B副总经理)同时也遭刑拘,目前尚未有取保候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