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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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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借创新实现股改完美“收官”
    2007年01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金滔

      

      股改一小步,中国证券市场一大步!在过去一年半时间里,深交所通过精心组织,全力推进,重点突破,着力创新,大胆探索,在制度、技术、方案、产品以及业务等多方面进行了重大创新,保证了股改的规范、顺利、有序进行,于去年底实现了深市股改的完美“收官”。

      创新无疑是深交所引导、推进上市公司股改的“法宝”。深交所在制度、技术、方案、产品及业务等多方面进行了重大创新,确保了深市股改的规范、顺利、有序地进行,具体体现在:

      一、制度创新。通过发布各项工作指引、管理办法、业务通知、股改备忘录等,及时规范股改过程中股东、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的行为,确保股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方案创新,积极探索特殊类型公司的股改模式。深交所与上市公司、保荐人密切协作,率先完成了首家涉及除权、含可转债公司的股改方案(金牛能源)、首家缩股方案(吉林敖东)、首次采用准认沽权利的方案(农产品)、首家含B股公司及认沽权证方案(万科A)、首家H股公司定向增发整体上市及认购权证方案(鞍钢新轧)、首家重组方式进行股改的方案(ST农化)、首家定向转增方案(华立控股);针对一些公司股改方案无法取得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的情况,率先提出了由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代为垫付的思路(建投能源)。深交所在合规性审查、窗口指导中做了大量创新性工作,大力推进了股改的进展。

      三、以股改促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股改推动清欠、重组、定向增发和整体上市,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促进上市公司不断做优做强。利用股改契机,逐步在股改公司中推进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募集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技术创新。在股改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针对参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要求了解自身投票情况的呼声,及时推出了网络投票回报系统,使投资者可以对自己的投票情况和结果进行查询,提高了股改工作的透明度;针对股改相关股东大会多议案情形,及时推出 “总议案”投票的便捷网络投票方式,方便参与网络投票的投资者清楚表达自己的投票意图。

      五、产品创新。在做好风险控制和防范的基础上,积极推出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权证产品,实现深市权证产品新的突破。

      六、监管创新。加强对股改过程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相关利益体交易行为、网络投票等进行监管,加强承诺监管、确保股改成果。

      截至目前,深市仅剩22家公司未进入股改程序。这些公司未进入股改程序,主要是由于并购重组难度大,公司亏损严重、涉及巨额债务与未决诉讼,巨额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短期内解决有难度,公司被立案稽查,股份质押且无公积金定向转增等五方面原因。不过,也有个别上市公司是由于大股东不积极而未进入股改程序。

      据悉,对于股份质押或公司资产质量差的公司,深交所鼓励采用收购、资产重组、定向增发等多种创新模式,以解决股改问题并提高公司质量。而对于重组并购式股改,或因行政审批程序没有完成而停顿的股改,深交所正配合监管部门加快审查进度,并推动各审批部门协调一致,妥善解决此类公司股改的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