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一份“黑名单”近期在全国数十家“三农”学术网站上挂出。上面赫然罗列了十余名“三农”学者的名字和上百篇文章的名称,还申明网站不会转载这些人的任何作品。原因是,这些网站因转载相关文章受到索赔诉讼。
透过这一新闻不难看出,我国网络的版权意识还比较淡薄,它们已经习惯了免费午餐,面对应依法支付作者稿费的规定,还不能适应过来。就在几天前,笔者的一位朋友收到了一笔寄自美国的稿费,原来,美国一个个人博客转发了他的一篇文章,人家及时支付了稿酬。在知识产权时代,作者的劳动成果必须受到尊重。
不妨看一个具体的案例。2001年9月,胡跃华、李仁虎两位作者采写了《市政法委书记雇凶杀情妇 人事局副局长刀下成冤魂》一文,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后两位作者发现新浪网上转载了此文,并且未付稿酬,两位作者后向法院起诉。
2004年7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北京新浪公司停止使用两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文章;并在新浪网主页上连续五日刊登向两原告赔礼道歉的声明,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一千零三十元(《法制晚报》7月21日)。
海淀法院判决的依据源于2001年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该法明确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如今,有关侵权的规定比过去更为严格。去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再次修订后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让网站的版权责任更重了,即网络要转载报刊和网络的文章都需要先获得作者同意。
这就意味着,随着法律的健全和完全,网站随意转载作品的行为,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险。许多网站为了吸引网民眼球,大量转载报纸和杂志等媒体的报道,丰富网站的内容,提高点击率,进而增加了收益,一些网站因此脱颖而出,它们不仅不对著作权人心存感恩之心,对著作权人予以回报,却想继续延续免费的午餐。这种态度是不明智的。
应该认识到,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乃是历史的必然,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逐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我国的网站应该正视这一现实,早日实现转型。比如,由于长期享用免费午餐,许多网站不懂得珍惜资源,不去对资源进行筛选,导致大量的重复、雷同的信息不断出现,这种重复的信息不仅对资源的扩充没有任何意义,还无端浪费了网民许多时间。倘若网站依法付费,它们自身必然会对资源进行筛选、整理,使网站因为减少了许多垃圾而使质量和层次大为提升。
截至2005年,我国网民数量已经突破1亿,网民队伍的扩大正给网站带来越来越多的收益,任何网站的发展都离不开著作权人的支持,它们理应依法支持稿酬。版权将让网站走向生死劫,同时,也再让网站重新洗牌,带来新的机会。